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及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及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企业申报及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及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符合《办法》认定条件并已按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火炬统计的省内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其注册成立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已通过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各申报单位通过浙江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进行申报,点击“办事大厅”专栏,搜索并选择“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点击“业务办理”,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成功后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截止时间
1.平台申报。各申报单位请于 2021年7月28日之前 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线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填报说明见附件2),向上城区科技局在线提出申请。
2.材料提交。各申报单位请于 2021年7月28日之前 将纸质申报材料 一式两份 快递至上城区科技局(鲲鹏路366号东楼1110室),电子申报材料及申报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发送至 1643900330@qq.com(邮件主题: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企业名称)。
二、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已通过认定的所有省级(不含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截止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 2021年7月28日之前 将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相关信息表(见附件4)发送至 1643900330@qq.com(邮件主题: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企业名称)。
(三)评价组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将委托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采用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数据,与评价相关的其他信息由市科技局负责统计报送。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联系人
业务咨询联系人:
上城区科技局 周春亚 0571-86972247;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史鸿彬0571-88217770;
省科技厅高新处 吕品义0571-87054109。
网络咨询联系人:
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陶砾0571-870541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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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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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填报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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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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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相关信息表.docx
上城区科技局
2021年7月22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及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企业申报及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及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符合《办法》认定条件并已按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火炬统计的省内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其注册成立时间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已通过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各申报单位通过浙江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t.zj.gov.cn/stbrain/)进行申报,点击“办事大厅”专栏,搜索并选择“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点击“业务办理”,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登录(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成功后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截止时间
1.平台申报。各申报单位请于 2021年7月28日之前 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线上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填报说明见附件2),向上城区科技局在线提出申请。
2.材料提交。各申报单位请于 2021年7月28日之前 将纸质申报材料 一式两份 快递至上城区科技局(鲲鹏路366号东楼1110室),电子申报材料及申报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发送至 1643900330@qq.com(邮件主题: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企业名称)。
二、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已通过认定的所有省级(不含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截止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 2021年7月28日之前 将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相关信息表(见附件4)发送至 1643900330@qq.com(邮件主题: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企业名称)。
(三)评价组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将委托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采用2020年度火炬统计调查数据,与评价相关的其他信息由市科技局负责统计报送。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联系人
业务咨询联系人:
上城区科技局 周春亚 0571-86972247;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史鸿彬0571-88217770;
省科技厅高新处 吕品义0571-87054109。
网络咨询联系人:
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陶砾0571-870541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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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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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填报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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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单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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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相关信息表.docx
上城区科技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