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非正常户认定的公告
| 事项名称 | 2026年2月非正常户认定的公告 | 公开内容 |
|---|---|---|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面向社会公开 |
| 公开层级 | 区(县)级基层 |
2026年2月非正常户认定的公告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第二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分局2026年 2月 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分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26年第2期)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保税区税务分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