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 ( 冀地税函〔2009〕164号 )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下发的《河北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试行)》(冀地税发 〔2008〕85号) 遵照执行。
二○○ 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5附件.DOC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 ( 冀地税函〔2009〕164号 )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下发的《河北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试行)》(冀地税发 〔2008〕85号) 遵照执行。
二○○ 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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