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依据
邵东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依据
邵东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邵东县地方税务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3.《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4.《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5.《湖南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第三条
6.《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7.《湖南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8.《湖南省总工会关于省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行政执法依据
| 类别 | 序号 | 称 名 | 制定机关 | 生效时间 |
| 法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1.05.01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1.09.01 |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8.01.01 | |
| 行政 法规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国务院 | 2002.10.15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2011.02.01 |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2009.01.01 |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85.01.01 | |
| 8 |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 国务院 | 1986.07.01 | |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08.01.01 | |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11.09.01 | |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94.01.01 | |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94.01.01 | |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86.10.01 | |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86.10.01 | |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2001.01.01 | |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88.11.01 | |
| 部门 规章 | 17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 | 2004.02.01 |
|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国家税务总局 | 2011.02.01 | |
|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财政部 | 1988.10.01 | |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财政部 | 1994.01.01 | |
| 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财政部 | 1994.01.01 | |
| 22 | 湖南省总工会关于省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工发[2007]21号 | 湖南省总工会 | ||
| 政府 规章 | 23 | 湖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1985.01.01 |
| 24 | 湖南省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实施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1986.07.01 | |
| 25 | 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3.09.01 | |
| 26 | 湖南省车船税施行细则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7.08.01 | |
| 27 | 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1989.01.01 | |
| 28 | 湖南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1994.09.01 | |
| 29 | 湖南省零散税收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5.10.01 | |
| 30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2005.11.8 | |
| 31 | 湖南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 8 项)
1.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百三十五项
2.申请使用经营地普通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3.拆本使用普通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4.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5.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6.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7.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8.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二)行政处罚(共 34 项)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6.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8.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9.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10.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
11.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1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13.纳税人偷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处罚种类:滞纳金、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1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15.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处罚种类:滞纳金、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16.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处罚种类:滞纳金、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17.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18.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19.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处罚种类:滞纳金、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20.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2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2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
2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
2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
2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
27.非法印制发票
处罚种类: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2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
处罚种类:收缴其发票、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30.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
处罚种类:责令退还收取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31.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处罚种类:滞纳金、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
32.纳税人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
33.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印花税票,纳税人未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34.纳税人重用已贴用的印花税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三)行政强制(共 2 项)
1.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四)行政征收(共 17 项)
1.营业税的征收(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邮电通信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2)《湖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第六条
3.教育费附加的征收
法律依据:
(1)《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2)《湖南省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实施办法》第七条
4.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九条
5.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6.资源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7.印花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8.房产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2)《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第九条
9.车船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2)《湖南省车船税施行细则》第八条
10.土地增值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1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2)《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12.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二十八条
(2)《湖南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暂行规定》第一条
13.外商投资、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
法律依据:
《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14.滞纳金的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15.残保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11月8日 湘政办发[2005]48号 第三条
16.地方教育附加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
《湖南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17.工会经费
湖南省总工会关于省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经费委托地税代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工发[2007]21号
(五)行政确认(共 11 项)
1.营业税减免税的审批(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邮电通信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2.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税的审批
法律依据:
《湖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第五条
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的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条
4.资源税减免税的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5.印花税减免税的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
6.房产税减免税的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 条 、第六条
(2)《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第五条、第六条
7.车船使用税减免税的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
(2)《湖南省车船税施行细则》第四条、第五条
8.土地增值税减免税的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9.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的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2)《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八条
10.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11.税收减免
法律依据: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六)行政给付(共 1 项)
付给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手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七)其他行政行为(共 1 项)
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扣押、查封时,对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将产权证件交税务机关保管,同时可以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机关在扣押、查封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