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康保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康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康保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康保县 202 3 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调整 方案》已经康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 三十七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康保县人民政府
202 3 年 8 月 29 日
康保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 《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 〔 2021〕22号 )、《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 〔 2021〕26号 )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到位情况,立足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需求和资源优势、产业特点等,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 二十大 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管好用好衔接资金,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提供资金支持,确保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平稳过渡,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扎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 按需整合,统筹使用。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为指导,过渡期前三年继续实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打破行业界线、部门分割,对纳入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按照“因需而整、统筹使用”的原则,统筹安排整合资金项目,充分发挥资金集中投入的规模效应,切实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支出需要。精准推进项目库建设,入选项目必须要符合县域发展规划、主导特色产业布局和当地实际情况,做到产业发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与区域发展有机结合,实现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性循环。
- 各尽其责,权责匹配。在统筹使用衔接资金过程中,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根据资金实际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和项目实 施主体,督 促加快项目实施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或挪用。责任单位对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绩效承担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公告公示制度等要求,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要瞄准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目标任务,精准发力,突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扶贫项目,切实惠及脱贫人口,提高脱贫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项目一经批准,各乡镇、各责任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需经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产业 项目要全部形成物化资产、明确产权归属,首期 合作期限 为 5 年,要在带动就业、促进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推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综合社会效益,年度综合收益不低于 投资总额的 6%,年度 固定 收益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 5% ( 设备租赁收益考虑折旧另行计算,以最终协议为准 ),并进行周期性动态调整,实行“弹性”操作。同时企业承诺,资产租赁项目合作第一年9月底前交纳第四季度合作收益,以后按季交纳。各合作企业要最大限度地吸纳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务工,稳定增加工资性收入。
- 严格投放,防控风险。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康保实际,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资产租赁类项目合作企业要以企业、个人达到所租赁资产投资总额的 50%左右未担保过的资产作为履约担保,或企业承诺至少用所租赁资产投资总额 25%的履约担保金银行保函作为担保,具体担保资产和评估金额以签订的 担保公证协议为准。县直主管部 门或 乡镇人民政府做为资产租赁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项目申报前应对合作主体(企业或合作社)进行调查、核准等前期工作。
(三)编制的必要性
《方案》是根据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计划编制的,是指导年度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成效的重要手段,是科学合理、按计划有序推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项目建设的重要保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必要性。
二、资金整合范围及规模
全县 本次 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38582.2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1216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1868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 7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2978万元,其它可整合涉农资金 870.2 万元。
(一)中央资金
1、202 3 年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0652万元 (冀财农[202 2] 136 号 ),纳入整合范围 10553 万元,实际整合 10553万元 ;
2、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63万元(冀财农[2023]47号),纳入整合范围1613万元,实际整合1613万元;
3、 202 3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2493.6万元 (冀财资环[202 2] 91 号),纳入整合范围 858万元,实际整合858万元;
4、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6.7万元,(冀财社[2022]190号),纳入整合范围12.2万元,实际整合12.2万元;
(二)省级资金
1、202 3 年省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1868 万元(冀财农[202 2] 155 号),纳入整合范围 21868万元,实际整合 21868 万 元;
(三) 市级资金
1、202 3 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700 万元(张财指标字[2023]104号),纳入整合范围 700万元,实际整合 700 万 元 ;
(四) 县 级资金
1、202 3 年 县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978 万元,纳入整合范围 2978万元,实际整合 2978 万 元 ;
三、 脱贫村各类项目和非贫困村脱贫人口产业项目安排
本批次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涉及脱贫村各类项目和非贫困村的脱贫人口产业项目共计 14个(类),投资36352.16万元。
(一)产业项目。本批次 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涉及脱贫村和非贫困村的脱贫人口产业项目 共 5个 (类)项目,总投资 25656 万元,均为资产租赁。行业主管部门是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是扶农公司和乡镇人民政府。
1.康保县现代化绿色智能生态牧场建设项目。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建设期限为 2023年-2024年,项目总投资4.5亿元。其中 一期工程 投资 1.82亿元,2023年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9200万元,企业自筹 9000万 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主要用于新建后备牛舍、泌乳牛舍及转牛通道、干草棚、精料库、青贮池、 围产牛舍、 机械 库 、 脱渣棚、集粪池间、调节池间 并配套附属设施 ; 企业自筹资金 用于新建牛舍、挤奶大厅、挤奶设备、购置 3000头奶牛。二期工程 投资 2.68亿元,使用 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7500万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670万元,企业自筹1.93亿元。财政 涉农整合资金 主要用于新建饲草棚、青 贮 窖、综合检验室、死牛处理间、技术操作间、沼液池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企业自筹资金用于新建牛舍、液奶加工厂房、购置液奶相关生产设备。覆盖 59个村4800户脱贫户(含监测户),户均年增收1340元。承租方张家口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企业自有资产或自筹资金同期购置的设备等资产作为使用整合资金的抵押(质押)担保,形成的资产按各村覆盖资金比例归所在村集体。该项目责任部门为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为康保县扶农公司。
2.康保县年产30万吨专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建设期限为 2023年—2024年。项目总投资 1.4亿元,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8500 万元,企业自筹 5500万元。2023年安排财政涉农整合资金5000万元。项目建设生物有机肥厂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陈化车间、发酵车间、预混车间、辅料车间、实验化验车间、配电室、生产供热设施、配套生产设施等。企业自筹资金用于购置相关生产设备。覆盖20个村1581户脱贫户(含监测户),户均年增收1581元。承租方以第三方自有房产作为使用整合资金的抵押(质押)担保,形成的资产按各村覆盖资金比例归所在村集体。该项目责任部门为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为康保县扶农公司。
- 康巴诺尔“农耕工坊”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以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为契机,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
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服务于县域全域统筹开发。该项目使用 整合资金 35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生态农产品种植温室大棚、农产品培育温室大棚、农产品存储大棚、农机具管理大棚及配套基础设施等。覆盖 15个村1162户脱贫户(含监测户),户均年增收1506元,该项目责任部门为农业 农村局,实施单位为康保县扶农公司。承租方为康保县鸥祥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康保生态循环智慧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4600万元。使用整合资金3600万元,企业自筹1000万元。整合资金主要用于12栋鱼菜共生温室大棚、24栋蔬菜温室大棚及基础配套设施等建设。企业自筹资金主要温室大棚棚内生态系统及鱼菜共生系统建设。覆盖20个村1443户脱贫户(含监测户),户均年增收1247元,承租方北京普惠九洲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以自筹资金同期建成资产和银行保函作为使用整合资金的抵押(质押)担保,形成的资产按各村覆盖资金比例归所在村集体。该项目责 任部门为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为张纪镇人民政府。
5.马铃薯淀粉制品项目。项目总投资 1515.94万元,使用整合资金686万元,企业自筹829.94万元。整合资金主要用于购置 2套涂布鲜粉+水晶粉丝生产线(12t/d)。企业自筹资金主要用于其他设备购置及配套。覆盖6个村471户脱贫户(含监测户),户均年增收728元,承租方天津肴篮供应链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同期购置的设 备等资产作为使用整合资金的抵押(质押)担保,企业按照 10%折旧率于每年第四季度返还本金,形成的资产按各村覆盖资金比例归所在村集体。该项目责 任部门为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为闫油坊乡人民政府。
(二) 脱贫 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 5 个(类)项目,投资 4718.16 万元。
- 农村道路建设项目(通村路)。投资 821.7万元,建设5条9.13公里通村路。道路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两侧各设0.75米土路肩,面层采用18厘米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不小于4.0MPa);基层采用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垫层采用15厘米厚碎石土。
2.主街道路面硬化项目。投资 965.38 万元,建设弯拉强度 4MP,厚15cm碎石土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两侧各设50公分土路肩,宽5米道路 6.787 公里。建设弯拉强度 4MP,厚15cm碎石土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两侧各设50公分土路肩,宽 3.5 米道路 8.169 公里。建设弯拉强度 4MP,厚15cm碎石土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两侧各设50公分土路肩,宽 3 米道路 2.1 公里。
3.特色种养及旅游等产业硬化项目。投资 343.77万元,建设弯拉强度 4MP,厚15cm碎石土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两侧各设50公分土路肩,宽 5 米道 路 3.37 公里。建设弯拉强度 4MP,厚15cm碎石土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两侧各设50公分土路肩,宽 4 米道路 0.85 公里。建设弯拉强度 4MP,厚15cm碎石土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两侧各设50公分土路肩,宽 3.5 米道路 1.23 公里。
4.街巷综合整治项目。投资 2011.86万元,铺设面包砖 32376 平方米,红砖立铺面积 205754 平方米,铺设马路牙(花岗岩石) 2462延米,涉及37个村。
5.脱贫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 575.45万元。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19眼;管道维修及新铺22420米;新建维修井房19间;更换及新配套水泵20套;更换及新配套变频23套;更换及新配套消毒设备31套;自来水配电20处;新增入户20户。确保村民实现供水保障安全。
(三)其它项 目。共 4 个,项目总投资 5978 万元。
-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项目。根据《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可用于对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予以补助;省级衔接资金可用于对同步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予以贴息补助;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和易地扶贫搬迁到期银行贷款,优先使用县级财力偿还后不足部分可用省级资金予以补助。2023年,应归还易地扶贫搬迁债券利息和贷款本金5319万元,其中:应归还债券利息3859万元,应归还贷款本金1460万元。
- 雨露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150万元,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预计补助1000名学生。
- 项目管理费。安排资金 100 万元,按照不超过 1%的比例从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由县级使用。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严格按项目管理费提取标准和用途使用。
4.稳岗就业补贴项目。补贴资金 409万元。对县内、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供一次交通补助和生产奖补。其中跨省务工交通补500元,省内市外务工交通补助400元,县外市内务工交通补助350元,县内生产奖补300元(以上全部包含监测帮扶对象)。带动脱贫人口9632人。
四、非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安排。共 5个 (类)项目,投资 2230.04 万元。
- 农村道路建设项目(通村路)。投资 1109.7万元,建设6条12.33公里通村路。道路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两侧各设0.75米土路肩,面层采用18厘米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不小于4.0MPa);基层采用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垫层采用15厘米厚碎石土。
2.主街道路面硬化项目。投资 115.85 万元,建设弯拉强度 4MP,厚15cm碎石土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两侧各设50公分土路肩,宽 3米,长1.6公里 ;宽 3.5米,长0.35公里;宽5米,每长0.45公里。
3.特色种养及旅游等产业硬化项目。投资 73.5万元,建设弯拉强度 4MP,厚15cm碎石土垫层,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两侧各设50公分土路肩,宽3.5米,长1.5公里。
4.街巷综合整治项目。投资 583.33万元,铺设面包砖 18300 平方米,红砖立铺面积 46632 平方米,涉及 10个村。
5.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 347.66万元。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9眼;管道维修及新铺13150米;新建维修井房11间;更换及新配套水泵16套;更换及新配套变频16套;更换及新配套消毒设备14套;自来水配电12处;二次加压泵站2座(水泵、电暖、变压器、井房等设备设施);新增入户46户。
以上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村居民共享基础设施便利,有效提升脱贫质量,建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五、项目实施管理
根据 《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 〔 2021〕22号 ) 、 《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 〔 2021〕26号 ) 、《康保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监管办法(修订)》(政字〔 2021〕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 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一)抓好项目申报、论证、审核工作。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村申报、乡审核、主管部门论证、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审定“三公示一公告”的程序,把科技含量高、成效显明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同时要做好项目库动态更新工作。所有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衔接资金扶贫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抽取。
(二)抓好项目评审和批复工作。县成立临时性产业扶贫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本批次整合资金规模,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抽取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初选论证,初步确定项目,制定资金使用初步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经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专题会议 审定后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实施。项目选定后企业按要求办理资金或资产担保手续。
(三)抓好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项目批复后,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进行招投标,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及时牵头组织验收,先由乡(镇)村对项目宏观指标进行自验,责任单位对项目进行复验,根据需要可聘请第三方对项目技术指标进行验收;产业合作项目由责任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四)抓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项目资金拨付按《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 支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冀财农〔 2020〕25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扶贫脱贫〔2020〕4号)和《康保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32号)文件要求执行,工程项目动工即可拨付项目资金的30%—50%,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剩余项目资金,严禁变相滞留、截留资金。项目责任部门要按报账清单对已竣工项目的报账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履行招投标手续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2.需提供中标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产业合作或资产租赁项目应提供对合作资金进行担保的资产评估报告和担保手续,经公证的乡镇、村与企业三方合作协议。3.需提供项目验收相关签字表及验收报告和实施单位资质等要件。
(五)抓好绩效及后期运行管护工作。深入推进衔接资金绩效管理,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项目责任单位要进行阶段性绩效监控,强化绩效评价。明确项目责任单位从项目的申报、论证、审核、实施、后期 运行管护全过程进行监管的职责,压实主体责任,避免“重建轻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负总责,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领导小组 授权县财政局负责涉农整合资金拨付汇总和监督管理,授权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从 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并牵头组织项目论证、评审,提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建议,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审定后报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有 关乡镇和县直部门作为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要将项目绩效作为衡量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效果的主要标准,制定本乡镇、本单位年度所承担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绩效评价。发改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整合资金项目审批立项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二)规范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目标,认真谋划、考察,将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任务落实到发展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扶贫等具体项目,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资金需求,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相关衔接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应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衔接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乡镇和各责任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衔接资金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定期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项目实施的相关信息,及时总结报送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上下协调、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健全监督机制,严肃问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要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单位成立产业扶贫项目监督管理专班,严格按照 《康保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监管办法(修订)》(政字〔 2021〕26号) 等文件要求,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同时,要通过驻村工作队、村支部、村委会深度参与项目管理监督,引导脱贫人口主动参与项目监督,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起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对在项目实施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不按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康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调整名单
2.康保县202 3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
3.康保县202 3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 脱贫 村、脱贫人口)
4.康保县202 3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非贫困村)


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 3 年 8 月 29 日印发
附件1:康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名单.docx
附件2 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xlsx
附件3:康保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脱贫村、脱贫人口).xlsx
附件4:康保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非贫困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