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的通知
| 索引号: 13563012/2018-00416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丰宁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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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18-04-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的通知
丰财〔 2018 〕 95 号 签发人: 马玉民
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 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
基金目录的公告》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省财政厅将截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冀财税 〔 2018 〕 28 号 )进行转发。凡未列入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我局将按省财政厅公布《目录》及时调整和发布。
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8 年 4 月 18 日
附件:
冀财税(2018)28号201804181552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