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规范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 索 引 号: 13502/2022-00352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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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1〕12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规范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 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 冀政办字〔 2021〕14 6 号 ) 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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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市政办字〔2021〕123号(关于转发关于规范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附件).pdf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