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文件名称: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0241 |
| 文 号: | 冀发改法规规[2024]8号 |
| 发布日期: | 2024-10-18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行政审批部门、数据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
2024 年度 省发展改革委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委党组会研究通过,现予公布,请结合实际做好工作衔接。
一、 对列入保留类的 87 件规范性文件,在相应有效期内继续适用。
二、 对列入修改类的 1 件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有效期 5 年,在该有效期内适用修改后的文件。
三、 对列入失效类的 1 3 件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宣布失效,不再执行 ; 其中 已过有效期失效的,失效日为有效期届满之日。
附件: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目录(保留类)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类)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类)
- 冀发改法规规〔2023〕7号
- 冀发改法规规〔2022〕5号
- 冀发改法规规〔2021〕2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 4 年 10 月 18 日
附件下载: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目录(保留类).pdf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类).pdf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类).pdf
- 冀发改法规规〔2023〕7号.zip
- 冀发改法规规〔2022〕5号.zip
- 冀发改法规规〔2021〕2号.zip
(注:本文件于2025年8月18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