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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6-01-22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以省医疗保障局名义制定或牵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有效予以保留。

二、对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宣布有效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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