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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0号
2011-09-28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 年第10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我省核定营业税营业额时的成本利润率标准公告如下:

税 目 成本利润率 交通运输业 7%

建筑业 8%

金融保险业 15%

邮电通信业 20%

文化体育业 10%

娱乐业 20%

服务业 20%

转让无形资产 15%

销售不动产 20%

本公告自

2011年 10 月1日起

施行。

特此公告。

二 ○ 一一 年九月二十八日

分送: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1年9月 28 日印发

校对:流转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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