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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公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北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发布《关于河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2022年省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决算报告》,动态更新公布《2023年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河北省财政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内容。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一流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服务专区,按税种、行业、市场主体、热点主题等分类公开700余条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动态更新,开展政策咨询电话,极大提高政策知晓便利度。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制定实施《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政策宣传解读方案》,按照“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市场主体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其中在“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公开解读财政政策37项、明白卡47张,在厅门户网站发布30项涉企业资金明白卡,获得市场主体广泛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全年办理财政信息公开申请92件,办结86件,依法结转下年度办理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公开方式,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效率。建立新闻发布稿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宣传稿件合法合规。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事前审查”和依法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强网站信息审核,严防发生泄密风险。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经统计,本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4件,现行有效13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厅门户网站24小时值班和定期检查制度,对网站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错敏信息等进行日常巡检,确保网站运行安全。做好“河北财政”微信公众号、冀云客户端端口的运维管理和信息发布推送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财政权威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河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财政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具体处室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标准化绩效管理,作为厅内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共性指标,逐项细化上级要求,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新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11413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2422.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6301019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9100015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2000002
(三)不予公开1. 属于国家秘密2000002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 危及 “ 三安全一稳定 ”2000002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2000002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92010022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000002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3000003
2. 重复申请000000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 其他0000000
(七)总计8130101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00000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40004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公开制度办法有待修订完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等问题。2023年,我们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加强和改进。

(一)持续健全制度保障。常态化制定年度政策宣传解读方案,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解读范围、解读责任和解读程序等内容,推动财政信息解读质量持续提高。制定“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办法,从把握政策范围、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发布程序等六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图,确保平台规范高效运行。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全省财政信息宣传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着力提升财政干部能力水平。在全厅新入职人员培训班上,围绕财政信息公开等重点内容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年轻干部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省2023年度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我厅获优秀组织奖荣誉。

2023年,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切实予以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省财政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省财政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公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北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方面。认真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发布《关于河北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2022年省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决算报告》,动态更新公布《2023年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河北省财政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等内容。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一流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服务专区,按税种、行业、市场主体、热点主题等分类公开700余条现行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动态更新,开展政策咨询电话,极大提高政策知晓便利度。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制定实施《河北省财政厅2023年政策宣传解读方案》,按照“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市场主体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其中在“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公开解读财政政策37项、明白卡47张,在厅门户网站发布30项涉企业资金明白卡,获得市场主体广泛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全年办理财政信息公开申请92件,办结86件,依法结转下年度办理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公开方式,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效率。建立新闻发布稿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宣传稿件合法合规。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事前审查”和依法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强网站信息审核,严防发生泄密风险。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经统计,本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4件,现行有效13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厅门户网站24小时值班和定期检查制度,对网站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错敏信息等进行日常巡检,确保网站运行安全。做好“河北财政”微信公众号、冀云客户端端口的运维管理和信息发布推送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财政权威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河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涉及财政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具体处室和工作举措,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标准化绩效管理,作为厅内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共性指标,逐项细化上级要求,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新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11413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9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2422.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86301019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49100015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2000002
(三)不予公开1. 属于国家秘密2000002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 危及 “ 三安全一稳定 ”2000002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2000002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92010022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000002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3000003
2. 重复申请000000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 其他0000000
(七)总计8130101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00000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40004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公开制度办法有待修订完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等问题。2023年,我们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加强和改进。

(一)持续健全制度保障。常态化制定年度政策宣传解读方案,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解读范围、解读责任和解读程序等内容,推动财政信息解读质量持续提高。制定“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办法,从把握政策范围、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发布程序等六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图,确保平台规范高效运行。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全省财政信息宣传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着力提升财政干部能力水平。在全厅新入职人员培训班上,围绕财政信息公开等重点内容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年轻干部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省2023年度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我厅获优秀组织奖荣誉。

2023年,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切实予以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省财政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省财政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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