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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扬江财购〔2024〕279号
2024-11-08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扬江财购〔 2024 〕 279 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重点园区,区各部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区各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苏财规〔 2024 〕 2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

附件:扬州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

2024 年 11 月 8 日

关于《 2025 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的反馈意见

区发改委:

针对征求意见稿“二、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一)攻坚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中“资金原则上必须在 XX 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企业”的要求:近年来,区县级财政运行压力不断增加,按照预算分类保障次序要求,惠企奖补类资金只能在“三保”保障到位的情况下,分批予以安排拨付。建议文件中不作硬性规定。

其他内容无修改意见。

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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