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事项类型行政征收
实施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分局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查看说明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行使层级县级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不涉及是否涉及中介服务不涉及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是否网办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通办范围全省
数量限制四办标志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0次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是否网上支付
行使内容“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指按照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应清算形成的多缴税款办理退抵税费。 1.以下业务也属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应当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业务应通过“汇算清缴结算退税”办理。 对房产税、城镇土地税税源信息修改,以及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税款小于预缴税款,导致发生多缴税款业务场景,均属于对申报税款的结算,提退类型应是“汇算清缴结算退税”。 2.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3.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或应纳税额小于发、供电环节预缴增值税税额形成多交增值税时,其不足抵扣部分和多交增值税额可结转下期抵扣或抵减下期应纳税额。 4.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后确认的退抵税。“权限划分

申请条件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指按照分期预缴、按期汇算结算的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应清算形成的多缴税款办理退抵税费。
1.以下业务也属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应当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业务应通过“汇算清缴结算退税”办理。
对房产税、城镇土地税税源信息修改,以及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税款小于预缴税款,导致发生多缴税款业务场景,均属于对申报税款的结算,提退类型应是“汇算清缴结算退税”。
2.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3.独立核算的发、供电企业结算缴纳增值税多缴不退,结转下期抵扣或抵减下期应纳税额。“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七十九条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3.《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第三章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全文
5.《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第四条第三款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四条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全文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3号)第二条第二款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第一条第一款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退库办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11〕19号)第二条
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第四条
12.《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跨省合资铁路企业跨地区税收分享入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116号)第二条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1号)全文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多缴税款退税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694号)全文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第6号)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来源渠道来源渠道说明材料必要性材料下载材料类型收取方式纸质材料规格填报须知受理标准材料依据
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 复印件:0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2完税费(缴款)凭证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 复印件:0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3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 复印件:0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4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后续开发项目的说明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 复印件:0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5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证...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 复印件:0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6房地产项目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总额、项目销售收入总额、项目年度销售...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 复印件:0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7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 复印件:0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 1
    受理
    时限: 当场办结 审批人: 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结果: 无
    审查标准
    1.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提交的《退(抵)税申请表》,需要调查巡查的,转税源管理部门;不需要调查巡查的,转局领导审批。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 2
    审核
    时限: 当场办结 审批人: 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结果: 无
    审查标准
    当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纳税人提交资料存在疑点时,部门经办人应进行调查巡查,对《退(抵)税申请表》中“税种”“申请退税金额”进行调查,调查结果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转下一环节。
    对于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退税要求的,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批,在《退(抵)税申请表》填写审批意见。
    申请表中核准退抵税方式为“退税”的,应进行退库处理;核准退抵税方式为“抵缴欠税”的,先进行抵缴欠税,抵缴后的余额再办理退税。
  • 3
    决定
    时限: 当场办结 审批人: 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结果: 无
    审查标准
    根据审批结果,制作并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
  • 4
    送达
    时限: 当场办结 审批人: 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结果: "1.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
    2.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缴费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
    3.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缴费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缴费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标准
    事项办结后,如果有资料,将附报资料中要求归档的资料及税务机关发放文书进行归档。

审批结果

无审批结果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纸质申请材料收取方式

窗口收取

纸质申请材料邮递的收件人信息

暂无

办理地点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县)湖滨路街道;清风路和谐路交叉口东100米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