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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8号)

2026-01-20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税二稽处〔2026〕6号。处理决定如下:认定你单位开具的28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15日之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李秉正 0512-6982699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务处理决定书 文号
1昆山创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91320583MA1M99AJ1M苏州税二稽处〔2026〕6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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