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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5-11-25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 A-1433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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