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辽财预〔2014〕687号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昌图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20160620013504.pdf
辽财预〔2014〕687号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昌图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201606200135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