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的公告(无锡市优高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锡谢集新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的公告(无锡市优高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锡谢集新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
杨蕾 0510-8275869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
| 1 | 无锡市优高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91320211MA1MNPA57U | 锡税稽税通〔2026〕5145号 |
| 2 | 无锡谢集新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211MA1MP0LJ4A | 锡税稽税通〔2026〕5147号 |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