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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西堤头税务所关于送达天津市佳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2025-08-13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西堤头税务所关于送达天津市佳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天津市佳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1201137676468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所于2025年7月25日制作了《税务事项通知书》(津辰税西通〔2025〕4020),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文书内容附下。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津辰税西 通 〔2025〕40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西堤头税务所

2025年8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西堤头税务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辰税西 通 〔2025〕4020号

天津市佳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120113767646835

事由:欠税事项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凡纳税人没有缴清欠税的,均应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欠税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资金往来、债权债务、投资和欠税原因、清欠计划等情况。

报送路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待办任务提醒进入,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欠税人报告】功能菜单进入。

报送周期:1.欠税金额大于5万元且小于100万元的欠税人按季报送,电子税务局在每季度终了次月1日推送待办,纳税人在15日内报送(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欠税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欠税人按月报送,电子税务局在每月终了次月1日推送待办,纳税人在15日内报送(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西堤头税务所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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