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州市总工会 常劳社劳薪 〔 2006 〕 6 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总额 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市区各有关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常政发[ 2005 ] 158 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得到相应提高。经研究,现就 2006 年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在 提出以下意见: 一、 2006 年企业工资总额的确定原则上仍按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 常劳社薪 [2005]9 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实行上述办法的查帐征收企业,一律按计税工资办法执行。 二、 初次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其工资总额基数可按企业上年的工资实际发放数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效益基数可以选择上年度利润总额或前三年利润总额的平均数。 三、 各企业应认真做好工效挂钩年终清算工作,并由社会中介机构对工效挂钩工资提取及列支情况进行审计。凡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在申报挂钩方案和年终结算时,应提供年度决算审计报告。 四、 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常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市劳动保障局或市国资委及市财政局批准的挂钩方案报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按“两低于”原则和有关规定,审核确认企业可税前扣除的工资数额。 五、 2006 年度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在本年 12 月 30 日前携带有关资料向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申报,其他企业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市国资委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所监管企业工效挂钩工作,及时批复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并在 2007 年 4 月 30日 前将 2006 年工效挂钩执行情况分别报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 六、 市劳动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的精神,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附件:一、《 2006 年度企业工效挂钩有关口径掌握意见》 二、 《 2006 年度 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自主确定工资)方案核定表》 三、 《 常州市 2006 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核定表》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州市总工会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劳动工资 工效挂钩 意见 抄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市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 年 12 月 4 日印发 共印 200 份 附件一 2006 年度企业工效挂钩有关口径掌握意见 一、 自 2006 年度起,持续生产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且盈利的查帐征收企业按规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可实行工效挂钩办法。 二、企业工效挂钩 基数 的 计算口径 (一)效益基数的计算口径 按照上年完成的实绩确定,当年工资总额基数中有成建制转移人员核增核减工资总额的效益基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上年效益实绩 效益基数 = 上年效益实绩±( ----------------- ×成建制转移人数) 上年职工平均人数 部分企业受国家有关政策因素影响,造成效益下降,其实现利润可作相应调整。 (二) . 工资总额基数的计算口径 一般企业按照上年实际进成本数确定,但不得超过上年可计提的效益工资,对人员有变动的,可按下列计算口径调整: - 成建制人员转移的工资总额基数调整:
上年工资总额实绩 当年工资总额基数 = 上年工资总额实绩 ± ( -------------------------------× 成建制转移人数) 上年职工平均人数 - 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工资总额基数调整:
当年工资总额基数 = 上年工资总额实绩 + 上年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上年实进人数 - 招收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的工资总额基数调整:
当年工资总额基数 = 上年工资总额实绩 + 上年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上年实进人数 ×0.8 - 其他合理增减因素
(1) 动用以前年度工资储备的; (2) 企业改制非经营性资产剥离,职工成建制划转; (3) 企业主辅分离职工成建制划转; (4) 成建制接收安置关、停、并、转、撤企业分流的职工; (5) 其他政策性接收安置或分流的职工。 ( 注: 2005 年 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24687 元。 ) 二、关于当年工资总额的确定 ( 一 ) 工效挂钩企业 本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按照原规定执行,对部份企业效益下降需扣减效益工资的,扣减后人均工资低于计税工资标准的,可按计税工资标准进入成本。 ( 二 ) 自定工资企业本年度工资总额的确定。当年工资总额的提取比例按实现利润增长率计算。企业经济效益下降需扣减效益工资的,扣减后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实际进成本数额的,可按上年实际进成本数额予以税前扣除。本年度工资总额提取的计算口径为: 本年度工资总额 = 工资总额基数 × ( 1+ 增长率) 三、审核程序 ( 一 ) 方案审报。企业在申报工效挂钩方案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 .初次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需提出书面申请及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的相关材料; 2 .《常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审查意见通知书》; 3 . 2005 年和 2006 年二年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自主确定工资)方案核定表》或《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核定表》; 4 .上年度 《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列支情况明细表》或《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清(结)算表》; 5 .上年度财务年报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专项审计报告书; 6 .需核增核减人员的有关材料; 7 . 2005 年度及 2006 年 6 月末的《劳动情况表》; 8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 二 ) 劳动保障或市国资委、财政核定效益基数和工资基数; ( 三 ) 经企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或国资委、财政盖章后,表格全部返还企业,审报结束。 ( 四 ) 年终结算。劳动保障局或国资委、财政局对企业本年度工资总额提取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四、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须填列《工效挂钩企业工资列支情况明细表》或《工效挂钩企业工资清(结)算表》,并随同 《常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审查意见通知书》、 《 常州市 2006 年度企业 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 自主确定工资 )方案核定表 》或《常州市 2006 年度企业 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核定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二 常州市 2006 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自主确定工资)方案核定表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 企 业 申 报 情 况 | 工 资 结 算 情 况 | | 项 目 | 行号 | 计量 单位 | 2005 年 实 绩 | 调 整 数 额 | 申报数 | 项 目 | 行号 | 计量 单位 | 2006 年 实 绩 | 比核定基数增长( % ) | 备 注 | | 实现利润 | 1 | 万元 | 实现利润 | 5 | 万元 | | 职工工资总额 | 2 | 万元 | 职工工资总额 | 6 | 万元 | | 职工年平均人数 | 3 | 人 | ----- | 职工年平均人数 | 7 | 人 | ----- | | 职工平均工资 | 4 | 元 | ----- | 职工平均工资 | 8 | 元 | | 上年末参加社会保险职工 | 5 | 人 | 按上年实际进成本“保底”的工资总额 | 9 | 万元 | | 实现利润、工资总额调整原因: | 劳动保障部门意见: 根据常劳社薪 [2006] 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你单位 2006 年度发放 的职工工资总额可在 万元以内在成本中列支。 | | 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企业实现利润基数 __ 元,工资总额基数 __ 万元。 | | 区或行业主管(监管)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区或行业主管(监管)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 本表由实行自主确定工资总额的企业填写,一式五份。企业年末申报时填写“企业申报情况”部分,年初结算时填写“工资结算情况”部分;- 栏目关系: 4 行 =2 行÷ 3 行、 8 行 =6 行÷ 7 行;
- 工资级基数调整口径:政策性安置增人增资 =24678 元× 2005 年实进人数,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增人增资 =19750 元× 2005 年实进人数, 征地增人或新扩建项目增人增资 =2057 元× 2005 年进人翘尾数+ 2057 元× 2006 年实进人数实发工资月数,成建制转移人员增减工资数 =2005 年工资总额÷ 2005 年职工平均人数×增减人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三 常州市 2006 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核定表 企业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 挂钩形式: | 经 济 效 益 基 数 | 工 资 基 数 | | 项 目 | 行号 | 计量单位 | 企业申报数 | 核 定 数 | 项 目 | 行号 | 计量单位 | 人 数 | 核 定 数 | | 2005 年实现利润 | 1 | 万元 | 上年工资基数 | 11 | 万元 | -------- | | 2005 年利税总额 | 2 | 万元 | 效益工资 | 12 | 万元 | -------- | | 2005 年工作量(营收)或实物量 | 3 | 前两项工资实际进成本数 | 13 | 万元 | -------- | | 2005 年出口收汇 | 4 | 政策性安置增人增资 | 14 | 万元 | | 2005 年产值 | 5 | 万元 |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增人增资 | 15 | 万元 | | 新扩建项目增资增效益数 | 6 | 万元 | 征地增人增资(上年翘尾数 / 当年安排数) | 16 | 万元 | | 成建制转移人员增减效益数 | 7 | 万元 | 新扩建项目增人增资(上年翘尾数 / 当年安排数) | 17 | 万元 | | “封顶”企业扣减效益数 | 8 | 万元 | 成建制转移人员增减工资数 | 18 | 万元 | | 效益数小计(名称 / 数额) | 9 | 万元 | 19 | |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 10 | % | 20 | | 核定工资总额基数 | 22 | | 核定挂钩比例 | 核定挂钩基础比例 | | 注:以上各项效益指标,企业只需填写与本企业挂钩形式相对应的效益指标。 | 附报: 2005 年末职工人数 人,年平均人数 人; 2006 年 6 月末人数 人, 平均人数 人 ; 2005 年末参加社会保险职工 人。 | | 区或主管 ( 监管) 部门意见 | 市财政部门意见 | 市劳动保障部门意见 | 说明: 1. 本表由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的企业填写,一式五份;- 工资级基数核定口径: 14 行 =24687 元× 2005 年实进人数, 15 行 =19750 元× 2005 年实进人数,
16 行 =2057 元× 2005 年进人翘尾数+ 2057 元× 2006 年实进人数实发工资月数, 17 行 =2057 元× 2005 年进人翘尾数+ 2057 元× 2006 年实进人数实发工资月数, 18 行 =13 行÷ 2005 年平均人数×增减人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