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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召开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 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 (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中 旬日召开,具体时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 听取和审议津市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审查和批准津市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津市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审查和批准津市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津市市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津市市2022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听取和审议津市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听取和审议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补选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8.表决通过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
  • 表决津市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
  • 表彰事项 ;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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