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 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 (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中 旬日召开,具体时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 听取和审议津市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审查和批准津市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津市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审查和批准津市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津市市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津市市2022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 听取和审议津市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听取和审议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补选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8.表决通过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名单; - 表决津市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
- 表彰事项 ;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