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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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财预〔 202 3 〕 39 号
各 开发 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 8 〕 13号)和 《天津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 事项 的通知》(津财税政〔 201 9 〕 1 号)有关规定,经滨海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滨海新区 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天津市滨海新区村镇银行战略发展联盟 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天津市滨海新区 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 有效期自 20 22 年度起 5年内有效,天津市滨海新区村镇银行战略发展联盟 有效期自 20 23 年度起 5年内有效。
请 上述三单位 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备案手续。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
202 3 年 5 月 2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