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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机动车按车牌尾号限行和2014年减征车船税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4-02-10

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机动车按车牌尾号限行和2014年减征车船税相关工作的通知

市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津政发〔2013〕42号),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按车牌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出行车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减征车船税的通告》(津政发〔2014〕1号),做好2014年减征车船税相关工作。

附件: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减征车船税的通告

2014年2月10日

附件: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减征车船税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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