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尊敬的纳税人、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提高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便利性,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拟发布实施《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告》(征求意见稿)及其解读(详见附件)公布。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3月22日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871-63129652、0871-63123444(传真)
联 系 人:李玲
邮政编码:650051
通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04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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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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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