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15年10月25日 |
| 标 题 |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豫财综〔2015〕92号 | 发布时间 | 2015年11月09日 |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豫财综〔2015〕92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现将《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15〕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近年来,我省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从各项审计检查情况看,个别市县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违规减免、缓缴或以“先征后返”等方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违规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等。各级财政、国土部门要以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高度重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5〕83号文件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收支行为,努力提高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水平。
二、狠抓落实。各级财政、国土部门要结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5〕83号文件要求,全面清理违规设立的财政专户和部门过渡户,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入收缴程序和使用办法。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信息公开。要认真排查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管。各级财政、国土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结合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情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的严肃性。要健全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土地出让收支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征收入库,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015 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