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 事项类型 | 行政征收 |
|---|---|---|---|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洛龙区税务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查看说明 | 承诺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 不涉及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不涉及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通办范围 | 全省 |
| 数量限制 | 无 | 四办标志 |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
|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网上支付 | 否 |
| 行使内容 |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 权限划分 | 无 |
申请条件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五十四条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下载 | 材料类型 | 收取方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材料依据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A4 | ||||
| 2 | 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 复印件:0 |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件 | A4 |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 1
收件
时限: 当场办结 审批人: 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结果: 1.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
2.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缴费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
3.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缴费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缴费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标准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当场受理并即时办结。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纳税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纳税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办理结果:无
;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审查标准:事项办结后,如果有资料,将附报资料中要求归档的资料及税务机关发放文书进行归档。 - 2
受理
时限: 当场办结 审批人: 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结果: 1.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
2.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缴费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
3.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缴费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缴费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标准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当场受理并即时办结。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纳税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纳税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办理结果:无
;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审查标准:事项办结后,如果有资料,将附报资料中要求归档的资料及税务机关发放文书进行归档。 - 3
审核
时限: 当场办结 审批人: 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结果: 1.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
2.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缴费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
3.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缴费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缴费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标准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当场受理并即时办结。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纳税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纳税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办理结果:无
;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审查标准:事项办结后,如果有资料,将附报资料中要求归档的资料及税务机关发放文书进行归档。 - 4
决定
时限: 当场办结 审批人: 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结果: 1.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
2.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缴费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
3.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缴费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缴费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标准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当场受理并即时办结。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纳税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纳税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办理结果:无
;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审查标准:事项办结后,如果有资料,将附报资料中要求归档的资料及税务机关发放文书进行归档。 - 5
送达
时限: 当场办结 审批人: 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结果: 1.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
2.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缴费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
3.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缴费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缴费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审查标准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当场受理并即时办结。
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纳税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或纳税人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办理结果:无
;
环节名称:送达;办理人:窗口业务受理岗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审查标准:事项办结后,如果有资料,将附报资料中要求归档的资料及税务机关发放文书进行归档。
审批结果
无审批结果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 1.发现申报表错误,可根据情况进行申报表修改、申报表更正、删除申报表、调账凭证调整、更正通知书入库更正等处理。 2.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必须连续进行,中间缺漏的属期要先补充完整,才能继续申报。 3....查看更多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纸质申请材料收取方式
窗口收取
纸质申请材料邮递的收件人信息
暂无
办理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县)广利街道18号1楼纳税服务综合受理室(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包含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