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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的通知

沪府发〔2007〕42号
2007-11-12

关于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的通知

文号:沪府发〔2007〕42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07-11-12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

第一条根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和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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