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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SY4252018440201400003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3年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税务网站( www.shanghai.chinatax.gov.cn )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税务稽查四局(地址:新桥路 68 号,邮编: 200003,电话: 62187060 )。

一、概述

2013 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以及市局相关文件精神,从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出发,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为重点,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大力推进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

(一)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2013 年,在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权限,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清楚,职责明确,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基础,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分局以“上海税务”网站市税务稽查四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页为平台,根据分局工作实际,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机构设置、年报等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 2013 年底,分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 条,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2013 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 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 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对机构概况、内设机构、职能和机构领导干部任免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维护以及公开,内容包括《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机构概况》、《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机构领导》、《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2013 年本局更新机构领导信息 1 条,新增科级领导干部任免情况 1 条。
  2. 执法告知情况。在执法过程中,分局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途径

  1. 税务网站。通过“上海税务”网(市税务稽查四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及时更新与本局有关信息,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本局相关信息。此外,由于分局由常德路临时搬迁至新桥路办公,为方便纳税人联系工作,分局通过“上海税务”网站发布临时迁址公告,及时告知纳税人分局新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2. 政务微博。立足支撑职能,从制度层面上规范了分局微博管理工作,并进一步巩固、创新分局原微博特色专栏“国际旅行与各国税收”,在介绍国际旅游胜地的同时,使纳税人同步了解国外税收情况。分局全年共在“上海税务”微博发布稿件 47 篇,较好地发挥了政务微博促进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服务纳税人的作用。
  3. 税务执法。在税务稽查过程中,做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告知”工作。对被查企业耐心解释行政处理依据,解答实际纳税操作中遇到的疑惑,指导纳税人及时纠正不规范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行为,进行税收政策辅导,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税务执法的过程中。
  4. 公共查阅点。分局设立了公共查阅点(受理点),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接待公众来局自助查阅;在显著位置张贴办理流程和收费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受理公众申请。
  5. 大众媒体。在上海市“传递正能量”法治文化段子征集评选活动中,分局作品以生动有趣地方式向纳税人宣传税法并在《新闻晚报》上刊登,并通过企业座谈会、入户宣传、社区专题活动、上门回访、上街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场所摆放等方式进行税收政策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 2013 年度未收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分局 2013 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分局 2013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 7691 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落实《条例》、《规定》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的理念和具体工作要求融入日常稽查工作之中:在稽查执法第一线,优化纳税服务,勤于税收宣传;在内部事务管理上,秉承“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不断提升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 2013 年度市税务稽查四局的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3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0
受理申请总数0
其中: 1 .当面申请数0
2 .传真申请数0
3 .电子邮件申请数0
4 .网上申请数0
5 .信函申请数0
6 .其它形式申请数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0
其中: 1 .同意公开数0
2 .同意部分公开数0
3 . “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 数0
4 . “ 信息不存在 ” 数0
5 . “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 数0
6 . “ 申请内容不明确 ” 数0
7 . “ 重复申请 ” 数0
8 .不予公开总数0
其中( 1 ) “ 国家秘密 ” 数0
( 2 ) “ 商业秘密 ” 数0
( 3 ) “ 个人隐私 ” 数0
( 4 ) “ 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 数0
( 5 ) “ 危及安全和稳定 ” 数0
( 6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数0
9 .其他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0
网上咨询数人次0
现场接待人数人次0
咨询电话接听数人次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人次7691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量
行政复议数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0
行政诉讼数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0
申诉举报数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单位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0
其中: 1 .检索费0
2 .邮寄费0
3 .复制费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1
其中: 1 .全职人员数0
2 .兼职人员数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万元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万元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万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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