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有效)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4年1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4〕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6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1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4年1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4〕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月6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