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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

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

  • 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规章,包括省政府规章和市、州政府规章。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包括组成部...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48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48号各市、自治州…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32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32号(此文件已于2020年12月9日宣布废止)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支持首届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黔东南自治州加快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一、突出特色优势,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打造全省大健康医药产业重要...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5〕162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5〕162号(此文件已于2020年12月9日宣布废止)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5〕161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5〕161号(此文件已于2020年12月9日宣布废止)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精神,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首届和第二届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39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申办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39号(此文件已于2020年12月9日宣布废止)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大会申办评审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16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6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陈敏尔2015年2月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为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省人民政府对2011年以来取...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贵州省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54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贵州省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54号(此文件已于2020年12月9日宣布废止)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制订的《贵州省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30日(此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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