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文号:沪财教〔2015〕99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5-12-23
索引号:SY00242785X0201600006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印发的 《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沪财教〔2011〕10号),经评估继续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