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 4 号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8-10-30
有效级别: 已废止失效
补充说明: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
二、自2018年10月30日起,按规定启用派出机构的业务印章(式样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派出机构基本信息表
2.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业务印章样式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派出机构基本信息表(2018年第 4 号公告).doc
-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业务印章样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