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意见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征求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意见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主要内容
经对河南省财政厅1998年1月1日--2024年3月31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次拟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58件,拟废止和失效49件,具体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7月20日。
三、反馈方式
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将提出的意见发送tiaofachu@126.com邮箱。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郑州市经三路25号河南省财政厅条法处(邮编:45000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和个人信息仅用于汇总、整理、沟通修改意见,不对外公开。
附件: 1.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河南省财政厅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关于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说明.docx
河南省财政厅
2024年7月3日
结果反馈:
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意见的结果说明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20日期间,省财政厅对河南省财政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意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截至7月2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