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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4〕101号
2024-11-29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 〔2024〕101号 失效时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财政金融)局、税务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审计局、税务局: 为做好 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经批准,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26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8780元(300%)。 2024年 11 月 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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