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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

2017-02-10
标 题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000014349/2017-00003文 号
发布机构自治区财政厅发布日期2017-02-10 11:04:00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起草自治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自治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并指导全区各级财政做好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自治区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自治区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完善自治区对地(市)、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自治区彩票管理政策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自治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根据全区信息化建设战略,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规范管理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组织起草自治区税收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六)负责制定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收取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地(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自治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自治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工作。

(九)参与拟订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区相关的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支出,编制、审核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按照中央财政制定的地方债务计划,拟订和执行全区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注册备案工作。

(十二)拟订自治区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代行部分中央财政监督管理职能。

(十三)承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治区财政厅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财政厅内设18个行政机构(正处级),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处(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预算处、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监督一处(监督检查局)、监督二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金融处、行政事业资产处。

财政厅内设17个事业单位,其中正处级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国库支付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编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副处级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财政信息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7地(市)财政监督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票据管理中心。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自治区财政厅机关。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预算总收入13193.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3193.76万元。较上年增加3314.79万元,增长3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621.7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6571.99万元(含上年结转785.66万元)。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当年预算收入12408.10万元, 比上年增加4291.35万元,增长5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收入6621.77万元,比上年增加2134.89万元,增长48%;项目支出预算收入5786.33万元,比上年增加2156.46万元,增长5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当年预算收入1240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6621.7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53%;项目支出收入5786.33万元,占预算收入的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982.17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09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828.20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3044.55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7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68.18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62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6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32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中,办公费19.56万元、水电费21.73万元、邮电费26.73万元、差旅费201.11万元、会议费40万元、培训费19.37万元、取暖费102.52万元、公务接待费18.05万元、福利费1.43万元、维修(护)费10.47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06.47万元、其它费用165.84万元。

四、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24.52万元。比上年增加37.54万元,增长20%。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8.0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206.47万元,比上年增加37.54万元,增长22%。增加原因为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保障水平较往年有所提高。

五、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1342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3.76万元(含上年结转785.66万元);其它收入结转228.89万元。

六、2017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1342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3.76万元;其它收入结转228.89万元。

七、2017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1342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93.76万元;其它支出228.89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403.1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当年从自治区财政取得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二)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
财政厅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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