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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鲁统字〔2023〕151号
2023-12-29
索引号:11370000004502016L/2023-00339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山东省统计局组配分类:规范性文件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索引号11370000004502016L/2023-00339文号鲁统字〔2023〕151号标题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8日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有效性现行有效
SDPR-2023-0320002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鲁统字〔2023〕151号

各市、县统计局,各市、县国家调查队:

现将《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学习宣传,严格遵照执行。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 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 简明问答--关于《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解读

《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策解读

原文下载: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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