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级部门惠企政策兑现事项清单
| 索引号: | 015113614-202604-529357 | 主题分类: | 政策找企业 |
| 发布机构: |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6-04-13 16:48 |
| 名 称: | 昆明市市级部门惠企政策兑现事项清单 | ||
| 文号: | 关键字: | 补助,教育,昆明市,事项 | |
昆明市市级部门惠企政策兑现事项清单
| 昆明市市级部门惠企政策兑现事项清单 | |
| 单位名称 |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
| 序号 | 1 |
| 事项名称 | 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补助资金 |
| 事项依据 |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教体规〔2025〕1号) |
| 事项内容 | (一)办学水平提升补助:1.当年创建成省一级三等、一级二等、一级一等普通高(完)中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30万、60万元补助。2.当年创建成国家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补助。当年创建成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3.当年创建为市级及以上的教育体育部门认定的特色学校,按认定项目数量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国家级5万元/项、省级3万元/项、市级2万元/项。 (二)办学质量提升补助:对年检结果为“合格”且得分位于所在县(市)区前5%的民办学校,按照每所学校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县(市)区民办学校数量在15所以下的给予1个补助名额,数量在16-30所的给予2个补助名额,数量在30所(不含)以上的按照学校总数的5%给予补助名额。 (三)教师队伍建设补助:按照《昆明市名校长基地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执行。 (四)公费学位补助:受市教育体育局委托招收公费学位的民办普通高(完)中,按实际接收在校公费学位生年生均15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补助。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按照《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执行。 |
| 适用对象 | 资金补助对象为昆明市各级教育体育部门主管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补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
| 适用时间 | 自2025年3月11日起实施 |
| 申请条件 (免申即享适用条件) |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办学,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具有良好发展潜力,连续两年及以上年检合格,新审批学校除外。 (二)产权明晰,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与举办者的其他资产相分离,并依法办理了验资过户手续。 (三)财务管理规范,建立资金监管账户并纳入资金监管。 (四)同一补助事项只能申报一次,且已获得其他部门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
| 申请材料 (免申即享 “/”) | (一)办学水平提升 1. 附件1:昆明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提升补助申报表 2.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评定办学水平上等级或创建荣誉等级的证明材料; 3.属地教育体育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办学质量提升 1. 附件2:昆明市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提升补助申报表 2.属地教育体育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教师队伍建设 按照《昆明市名校长基地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执行。 (四)公费学位 1.附件3:昆明市民办普通高中公费学位补助申报表 2.属地教育体育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按照《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执行。 |
| 申请方式 (线上申报/线下申报/免申即享/线上和线下均可申报) | 1.线上:暂无。 2.线下: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体育部门办理 |
| 办结时限 (免申即享 “/”) | 90个工作日 |
| 政策分类 | 其他 |
| 公布网址 | jtj.km.gov.cn/zfxxgk/fdzdgknr/zczqy/ |
| 执行单位及联系方式 | 单位: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871-63105109 |
| 备注 | |

附件4:惠企政策问答包和办事指引(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