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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2021-01-14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11370000004504900J/2021-0000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山东省财政厅组配分类: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2021-01-14
有效性:

按照《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司〔2019〕37号)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开展了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一、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清理结果

我厅代省人大常委会起草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4部(见附件1)。经审核,没有需要宣布废止、失效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

二、代起草的省政府规章清理情况

我厅代省政府起草的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共7部(见附件2),经审核,没有需要宣布废止、失效和修改的省政府规章。

三、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鲁司〔2019〕67号)的有关要求,对原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和重新认定,排除了144件文件(见附件3)。经审核,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8个(见附件4),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个(见附件5),无宣布失效和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

1.山东省财政厅建议继续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目录.doc

2.山东省财政厅建议继续有效的省政府规章目录.doc

3.山东省财政厅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目录.xls

4.山东省财政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xls

5.山东省财政厅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山东省财政厅

2019 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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