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局北街税务分局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局北街税务分局文书送达公告
海口博达智服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02MADY01WC6K):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
请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局北街税务分局(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秦霸岭东路3号)领取《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34-8680325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局北街税务分局
2026年4月14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局北街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
西峰北税社征〔2026〕3号
海口博达智服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002MADY01WC6K):
你单位应缴未缴2025年4月至2025年8月的工伤保险费¥ 2763853.27元,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陆万叁仟捌佰伍拾叁元贰角柒分。
截至2026年4月6日,我局依法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西峰北税社限缴〔2026〕2号),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现作出如下征收决定:
请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到西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陆万叁仟捌佰伍拾叁元贰角柒分¥2763853.27元以及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依法加收的滞纳金。
逾期未缴纳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庆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西峰区税务局北街税务分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