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体政规字〔2023〕6号
2023-04-12

151.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2023年4月12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政规字〔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依法治体和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工作安排,体育总局对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延长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2013年6月24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经字〔2013〕219号)

二、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

(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年4月11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规字〔2018〕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年8月7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规字〔2018〕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2023年4月12日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