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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云国资统财〔2013〕146号
2013-08-08

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

( 云国资统财〔2013〕146号)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扎实、有效地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以内部控制为手段,控制风险为目的,切实提高省属企业管理水平,按照省财政厅、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省审计厅、银监会云南监管局、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云财会〔 2010 〕 66 号)的部署,决定在省国资委监管的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现就具体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一)促进企业遵循法规。守法和诚信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各企业要通过内部控制建设将自身发展置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基本框架之下,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的发展。

(二)维护企业资产安全。资产安全是投资者、债权人和其它利益相关者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各企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为资产的安全提供扎实的制度保障。

(三)提升企业信息质量。通过内部控制建设,完善企业生成和披露信息报告的机制,为企业的经营决策、业绩控制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同时,确保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提升企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四)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企业要结合自身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不断提高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为省属企业引进投资人、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实施“走出去”战略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促使企业完善战略。通过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将企业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使企业经营、改革和发展符合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要求、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企业价值。

(六)推进全面风险管控。进一步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断提升风险研判能力,加强重大风险的全过程管理,将风险管理与日常经营管理有机融合,切实发挥内部控制对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员参与。实施内部控制规范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员工积极参与,为全面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实施企业按照“董事会要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的要求,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明确实施部门和人员,建立内部控制的实施机制。将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为内部控制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保障。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各省属企业要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尚未在全集团范围内启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省属企业,应当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全集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着力抓好集团总部与下属各重点企业同步建设与实施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全面防范风险。

(四)加强沟通,共同发展。各实施企业要重视内外部沟通,特别是要加强与各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企业之间的联系,加强交流与学习,相互借鉴,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五)实施信息化,提高内控水平。各实施企业要按照内部控制信息系统规范的要求,将企业信息化建设与内部控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实施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六)建立评价机制,确保有效实施。各实施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要聘请不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相关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规定,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七)落实责任,完善考核。各实施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责任制,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效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省国资委将把各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范围。

按照本通知进度安排,实施企业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及时向省国资委统财处和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 2013 年 8 月)

各企业要召开全集团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宣传实施动员大会并制定全集团内部控制整体建设实施方案或持续改进计划,明确总体建设目标和分阶段任务,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于 2013 年 8 月 31 日前向省国资委统财处和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实施范围和工作方案。方案应具体包括:一是集团层面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设立专职机构或确定牵头部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二是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并做好对子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三是按照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督评价职责相分离的原则,明确内部审计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准备阶段( 2013 年 9 月- 2014 年 3 月)

一是云天化、昆钢、冶金三家试点企业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抓好集团总部与下属重点企业同步建设与稳定实施工作。二是其他实施企业应在集团内部开展全面调研,可聘请咨询机构专家协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重新评价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机构设置,明确各类治理主体的权利运行机制,合理设置职责权限,规范决策程序,确保组织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实施企业要在 2014 年 3 月底前完成关键业务流程梳理,查找经营管理风险点,评估风险影响程序,编制各类风险与缺陷清单,明确关键控制节点和控制要求,实施业务流程再造。

(三)体系建立阶段( 2014 年 4 月-2014 年 9 月)

各实施企业在准备阶段业务流程梳理,查找经营管理风险点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内部控制目标,梳理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完成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编制工作,促进业务处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并根据业务发展要求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持续检验和评估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建立动态调整与改进机制,防止出现制度缺失和流程缺陷。有条件的企业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信息化建设的整合对接,在将制度和控制措施嵌入流程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将业务流程和控制措施固化到信息系统,实现在线运行。

(四)实施阶段( 2014 年 10 月-2015 年 3 月)

实施企业成立的内部控制机构,确保内部控制持续有效执行,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一是要落实内部控制执行责任制,建立主要负责人承诺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内部控制有效执行负总责,带头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二是要逐级进行责任分解,将内部控制执行与管理权限配置、岗位责任落实有机结合,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培训机制,做好上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确保每个岗位员工熟知本岗位权限和职责,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形成员工积极参与、自觉执行、主动监督的全员内部控制意识与氛围。三是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沟通与报告路径、责任与处理机制,确保内部控制重大风险信息顺畅沟通和及时应对。四是加强内部控制日常监督检查,内部控制专职机构或牵头部门要通过在线测试、现场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同级部门和各级子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执行。各实施企业应于 2014 年 10 月开始运行内部控制,2014 年 12 月前完成首次测试,对出现无效或者失效的内部控制,要认真查找制度缺失或流程缺陷,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防范各类风险,于 2015 年 3 月底前完成再次测试。

(五)评价和经验总结阶段(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9 月)

各实施企业应对集团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后,于 2015 年 4 月 3 0 日前向省国资委统财处和省财政厅会计处分别报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将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各实施企业进行评估和总结。

在以上各阶段工作完成后,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将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工作经验,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并研究建立内部控制建设合理设计和有效执行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顺利实施,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决定成立以董华主任和陈秋生厅长为组长、白书云副主任和王建新副厅长为副组长的企业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统财处和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发文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为切实做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实施工作,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地深入企业指导,检查内部控制实施机构、进度、工作等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各实施企业在工作中如遇困难和问题,可及时向省国资委统财处和省财政厅会计处反映。

(一)省国资委联系人:黄娟,周敏

联系电话: 0871-63605929 0871-63605024

0871-63643277 (传真)

邮 箱: yngztjpjkhc@126.com

报送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井街 1 号云南省国资委 1402 室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井街 1 号云南省国资委资产统计与财务监督处

邮政编码: 650031

(二)省财政厅联系人:陈丽娟,杨羽

联系电话: 0871-63619535 0871-63615309 (传真)

邮 箱: q_2001mwy@163.com

报送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圆通街 26 号云南省财政厅办公楼二楼 202 室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圆通街 26 号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法规注会科

邮政编码: 650021

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财政厅

2013 年 8 月 8 日

附件:

云南 18 户省属大中型企业名单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锡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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