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责令申报缴纳202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 索引号: | 550137888-202601-105836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 发布机构: |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 发布日期: | 2026-01-20 14:15 |
| 名 称: | 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责令申报缴纳202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责令申报缴纳202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区 级相关用人单位:
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并结合《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 2017 〕 32 号)文件明确的:...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拒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5 ‰的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 昆明阳宗海税务分局 提供的 《 阳宗海 2025 年未申报残保金清册 》,区 本级有 97 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 申报 缴纳 202 5 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详见附件)。为严格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规定,请以上用人单位于 202 6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缴纳工作。逾期不缴纳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阳宗海 2025 年未申报残保金清册(企业)
昆明市财政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202 6 年 1 月 20 日

阳宗海2025年未申报残保金清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