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8〕20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8〕20号)
云财非税〔 2018 〕 2 0 号
省公安厅,各州、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 〕 37 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转发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8]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