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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曲靖市红十字会等3户群众团体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云财税〔2019〕65号
2019-11-18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曲靖市红十字会等3户群众团体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云财税〔2019〕65号

曲靖市、大理州、红河州财政局、税务局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及其实施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通过 公益性 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 2009 ﹞1 24 号) 等 有关规定,经 云南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联合确认,曲靖市红十字会、大理州南涧县红十字会、红河州红十字会等3户群众团体 具有 2019 年度公益性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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