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0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0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云财税〔2020〕9号
昆明市财政局、税务局,各相关单位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 8 〕 1 3 号)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获得云南省 20 20 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 122 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 8 〕 1 3 号)有关规定,非营利组织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云南省 20 20 年第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
资格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 20 年 2 月 12 日
附件
云南省2020年第四批 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 名单
|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申请免税期限 |
|---|---|---|---|
| 1 | 12530000431201816X | 云南省 第一人民医院 | 201 9 年1月1日至202 3 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