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文件
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云国资财管〔2020〕255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 2020 〕 11 号)精神,进一步落实落细《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国资财管〔 2020 〕 12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规定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减租政策落实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承接和落实工作
《实施细则》已于 7 月印发到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各州市和省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于各地、各部门前期已制定相关减免政策的,要做好与《实施细则》的政策衔接,减免范围、标准、期限不得低于《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力度,确保政策执行口径一致,避免出现执行偏差。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管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好减免政策,确保政策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支持政策。要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全面完成减免工作。
二、抓实减租政策基础数据统计工作
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工复产,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民生、保发展的重大举措。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每月 2 日前分别通过省财政厅企业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和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填报本单位上月减租政策落实情况,财政部门负责汇总上报本地区总体落实情况。但从近几个月数据填报情况反馈,部分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不重视此项工作,存在未按时限要求填报数据、数据更新不及时、未反映真实减免情况、填报不认真等问题,导致全省减租政策落实情况统计不准确。请各填报单位在抓好减免政策落实的同时,要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本单位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主管部门要做好数据填报的督促、审核把关,避免漏报、错报。
三、抓好减租政策贯彻落实总结工作
为全面总结我省减租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前将总结报告(含电子版)分别上报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结合实际出台涉及减免房租政策情况、落实减免政策的具体措施及做法、审计整改问题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相关材料数据应详实、准确,问题及困难应客观实际且具有代表性,工作建议应体现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且具备操作性。
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 年 12 月 23 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