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2001-04-01

享受主体

增值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铁路系统增值税优惠政策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依据文件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54号.pdf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