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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税服务联办的通知

赣税发〔2021〕124号
2021-08-02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税服务联办的通知(赣税发〔2021〕124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县(市)、区税务局,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和《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赣营商〔2021〕2号)文件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登记办税服务联办,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一窗综合受理”。各地税务部门 和 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加强 密切 协作,全面梳理涉及税收的登记业务,将涉税的登记业务全部纳入“一窗综合受理”窗口,作为“一件事”办理,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各地税务部门 和 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优化 登记办税 业务联办,编制统一的申请表格和材料清单,做到让企业和群众 只进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填一份表格,实现只跑一次。

二、实现系统对接互通。各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和同级税务部门共同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税收征管系统的对接,税务端不动产 登记 接口标准由省税务局统一提供。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登记申请后,通过系统将征税所需信息分发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依据不动产登记机构推送的相关申报信息进行征税,并实时将完税结果信息反馈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结合完税结果信息登记发证,不再收取纸质完税凭证。

三 、推进 网上受理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由登记机构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申请人在网上验证身份,“刷脸”不见面办理,实现“一次不用跑”;各地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建立集成、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等网上受理审核,做到网上不同业务系统相互融合,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并行办理、一网通办的网上办理模式,全程网上完成办税办证业务。

四、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建立任务销号台账,对各地逐一销号,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直至全部销号。各地要确保在今年 9 月底前完成销号,已完成登记办税服务联办的市、县(区)要由两个部门联合形成销号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分别报送省税务局和省自然资源厅。

各地税务部门 、 自然资源部门 应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精诚合作,扎实推进实施,优化登记办税服务联办,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销号材料,完成销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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