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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天津市税务局网站(http://www.tjsat.gov.cn/11294000000/index.jsp )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邮编:300181 ,电话:84906569 ,传真: 8490658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天津市税务局和保税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明确部门职责,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规定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着力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统领下,按照岗责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构、职责分配及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和税收工作的宣传工作 一是2019年我局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将线上宣传与线下推广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培训、印发宣传页、微信公众号、短信及网站推送等方式,加强对一厅通办、同城通办、增值税减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新政等税收政策宣传,点面结合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有效、政策红利精准释放。一方面,在空港、海港、临港建设3个宣传分战场,开辟咨询专窗、充实宣传力量,并举办全天流水式培训,确保宣传全面覆盖。另一方面,根据申报数据筛选出预计享受优惠力度较大的重点纳税人,以专场培训、上门辅导等方式实现靶向发力。2019年为800余户企业提供上门辅导,向1000余户企业邮寄宣传资料,发布减税降费提示短信24万余条。二是我局组织部分干部成立了“送税法进校园”税收宣传小分队,走进校园为学生们宣讲税法,同时与学校电视台开展合作,制作一系列专题教育视频,进一步营造出“教育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税收宣传氛围,引导学生将税法知识带进千家万户,使更多的人了解税收、关心税收、支持税收。三是我局主动对接媒体,弘扬税务精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2019年新华网、人民网、天津电视台等媒体累计正面报道我局税收工作68篇次。 (二)不断推进办税服务公开,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严格落实领导值班、首问负责、预约办税、错峰办税、延时服务、“最多跑一次”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进一步增强纳税人满意感和获得感。二是增派导税咨询力量、选派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办税服务导税咨询工作,第一时间为进门的纳税人答疑解惑,提供快速、高效、便捷的办税体验。三是按照天津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全年评价共计24701户企业,通过公告栏张贴、网站公告及微信平台发布评价为A级的企业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鼓励诚信依法纳税,惩治税收违法行为。四是认真做好欠税公告工作,按期调取欠税信息后制作日常的欠税公告并在本局网站和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布,2019年共发布5批次欠税信息。五是通过网站公告加强对非正常户和失控发票的管理工作,2019年发布非正常认定、解除、非正常户纳税人税务证件失效及发票失控公告26期。 (三)严格把关强化督导,增强工作主动性 严格执行税务工作国家秘密的规定,全面审查公开事项,严格管理、使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内容标准以及考核的方法和重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与通报,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结果使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 制作数量本年新 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4036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6044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40468
行政强制6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743532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公布专用联系方式。同时,结合岗责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会商协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复杂问题提请公职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介入配合,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9年,我局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期办结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为2018年12月份受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200000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0000000
(七)总计20000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1次,按照天津市税务局要求,我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向申请人做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1001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优化,整体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后续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公开主动性,增强公开时效。继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拓展外网网站功能,增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和税法宣传。

二是加强考核监督,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根据新要求新情况进一步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信息公开考评监督,确保政务公开与绩效管理的紧密结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全面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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