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
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通知
赣退役军人 发 〔 202 5 〕 3 号
各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45号)规定,我厅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17件,拟修改2件,废止2件。清理结果已经2025年第 6 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