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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

2021-01-05
查看目录信息
索引号11F/2021-00355公开责任部门海淀区财政局
信息名称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
生成日期2021年01月06日 11:21公开日期2021年01月06日 11:21
关键词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文号
载体类型纸质
记录形式文本
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内容概述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
信息有效性所属目录通知公告
备注
附件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30号).doc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京财资产〔2020〕2685号).pdf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

区国资委、区属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30号)以及《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京财资产〔2020〕268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0 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填报工作,并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表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附报表是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决算(以下简称决算)统一格式,适用于境内、境外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报表审计要求

各企业(单位)在完成2020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后,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随同决算报表及有关文字资料一并上报。

三、2020年度决算工作上报内容

1.电子版:包括2020年度决算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监管一级企业采用区属一级企业集团格式,其他企业采用企业使用格式)、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附注(下属企业提供)、审计备案表(一级企业集团提供)。以上内容中除审计备案表由一级集团统一提供外,其他资料均需按全级次提供。

2.纸质材料:汇总封面、汇总决算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财务情况说明书、编报说明。以上内容打印装订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章。

四、2020年度决算工作要求

1.上报时间:2021年3月15日前

2.电子版同时发送到:

(1) duanshanshan@kzcpas.com.cn (审核老师邮箱)

(2)hdczqyk@mail.bjhd.gov.cn(财政局邮箱)

3.电子版数据经区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请将纸质材料送至区财政局企业科(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B443室)

五、相关资料及软件下载地址:

电子数据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https://tybb.mof.gov.cn)实行网络报送。系统操作手册在财政部网站资产管理司频道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专题栏目下载,下载地址:

http://zcgls.mof.gov.cn/zhuantilanmu/gyqicwxxgl/202012/t20201224_3636816.htm

附件1: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30号)

附件2: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京财资产〔2020〕2685号)

(联系人:苏林;电话:88488443)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2021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30号).doc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京财资产〔2020〕268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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